1987年,ISO(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第一个管理性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1993年6月,ISO组织经过充分的准备,正式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并在1996年10月正式颁布了第二个管理型系列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这是继ISO9000系列标准后推出的又一重要的国际通行的管理标准,其目的是规范全球各种组织/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加明确表述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内容,加强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兼容性,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在2004年11月颁布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目前已经颁布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其功能可分为4个系列:
1. 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审核,如ISO14001/04/10/12/15等;
2. 环境行为评价,如ISO14030/31等;
3. 环境标志,如ISO14020/21/24/25等;
4. 生命周期评估,如ISO14040/41/42/43等。
在ISO14000系列标准中,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为核心,它是目前唯一的认证标准,是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已及认证审核的最根本原则。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由环境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管理评审等5个部分的18个要素构成,通过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和有效运行,使组织/企业的环境行为得到持续的改进。
ISO14000系列标准已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1995年11月,我国成立了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SAC/TC207),对口ISO/TC207开展标准化工作,并及时将ISO14000系列标准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截至2004年4月30日,我国已经等同转化了ISO/TC207起草的所有13项国际标准。其中GB/T24000-1996 idt ISO14000:1996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已于1997年4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已有43247家组织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