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环境标志
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也称“从摇篮到摇篮”)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它通过两个具体步骤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环境标志向消费者传递一个信息,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二是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使企业环保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
在可持续消费席卷全球,群众呼唤绿色产品的现代社会,环境标志产品已经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欢迎,成为人们选择绿色产品的首选。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
◆ 促进走向国际市场,挑战技术性贸易壁垒
◆ 提升品牌形象,走在绿色经济时代的前列
◆ 获取市场竞争的优势,有利于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 向客户和消费者证明产品质量优、环境行为优的凭证
◆ 使组织内部职责分明,管理规范,并有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能力
◆ 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消费
二、环境标志初次认证程序
1、企业将填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三、环境标志认证认证费收费细则
本收费细则参照《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610号)中有关规定制定。
◆1.固定费用
认证申请费为 2000 元。
◆2.标准认定费
标准认定是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不同于其他产品质量认证的审核项目,每一种产品开展环境标志认证都必须制订该类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每家申请认证企业固定收取标准认定费
2000元 。
◆3.审定与注册费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3000元 ,如需加印证书,每张证书另收费 50元。
◆4.年 金: 年金 5000元 ,每年交纳一次。
小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元(¥ 12000),此项收费为固定收费,即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一律同等收费。
◆5.审核费
包括文件审核费、现场检查费。审核费是按所需人 · 日收取,每 1人 · 日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元。
◆6.文件审核费
文件审核是指认证中心对企业认证材料的技术性审查,包括审核申请材料、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文件、确定抽样方案、编制下发文件审查表等;具体文件审核人 · 日数见表 1。 认证企业类型 文件审核人 · 日 ≤ 2个型号≥ 3个型号
国内生产企业 23境外生产企业或代理境外产品的境内经销商 57
◆ 7.现场检查费和年度监督检查费
是指认证中心依据企业规模按现场检查所需人 · 日折算的标准,境内企业按此执行。
被认证实体职员人数 初次认证现场检查人 · 日 年度监督检查人 · 日
≤ 492.5 1.5
50 ~ 99 32
100 ~ 149 42
150 ~ 199 52
200 ~ 249 62.5
250 ~ 499 72.5
500 ~ 999 83
1000 ~ 1999 93
≥ 2000 10以上 3
◆ 8.产品检验费
产品抽样检验费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标准收取,一般产品检则费在¥2000—¥4000/样。
四、不同产品选择不同类型的环境标志认证
我国目前共有三种类型的环境标志。公众熟悉的十环环境标志,是遵守 ISO14024 (等效颁布为 GB24024标准)执行严格的认证程序,国际上叫做Ⅰ型环境标志;Ⅱ型环境标志遵守的是 ISO14021 标准(等效颁布为 GB24021 标准),叫做自我环境声明;Ⅲ型环境标志遵守的是处于草案阶段的 ISO14025 标准,叫做环境信息公告标签。 与Ⅰ型环境标志不同的是,Ⅱ、Ⅲ型环境标志不受产品种类限制,是由企业进行自我声明,由第三方进行验证无误后,颁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企业针对 12 项环境行为(可堆肥、可降解、可拆解设计、延长寿命产品、使用回收能量、可再循环、再循环含量、节能、节约资源、节水、可重复使用和充装、减少废物量)进行自我声明,向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验证,决定是否授予Ⅱ型环境标志。
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公告哪些质量及环境信息项目,向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提交认证申请,中心对所提交材料进行文件审查,派审核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抽样检测,将所得之各项真实数值以数据表的形式公布出来,并授予Ⅲ型环境标志。
三种型号环境标志各有侧重,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型号的环境标志提请认证,也可以申请Ⅰ + Ⅱ、Ⅰ + Ⅲ、Ⅱ
+ Ⅲ、Ⅰ + Ⅱ + Ⅲ型环境标志组合